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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4-11-01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
根據《河北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有關規定和年度計劃,為更大力度、更高質量推進我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工作,近期省廳組織開展2024年第四批河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評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申報
各市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工作,進一步加大組織評價工作力度,在年初摸底優質中小企業基礎上,廣泛動員符合《細則》評價條件的企業自評參評。按照自愿原則,參評企業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注冊登記后進行填報自評;自評通過的企業下載打印《河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提供(平臺上傳)必要證明資料,形成申報書向所在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申請評價。
省廳統籌考慮各市梯度培育工作實際情況,對第四批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備案數量提出建議要求:石家莊、唐山、滄州和廊坊市各200家,保定、衡水、邢臺和邯鄲市各100家,其他市和雄安新區各30家。各市級創新型中小企業年底存量、今年評價通過企業數量和質量,將作為2025年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推薦工作安排的重要依據。
二、審核評價
各市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依據《細則》規定和評價標準,堅持“質量優先”原則,高質量組織審核評價工作,夯實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基礎,認真核對申報企業平臺和紙質材料的信息數據,通過專家評審或專項審核提出擬通過評價企業;從擬通過評價企業中按不少于10%的比例抽取部分企業,組織專家或核查組實地核查企業申報評價材料,填寫企業現場核查表;研究確認擬通過評價企業,將企業名單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向省廳報備。
三、報批備案
請各市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務于2024年11月26日前,完成本地第四批創新型中小企業審核評價工作,將審批備案報告(含市級審核評價工作情況,提供企業評審審核、研究確認、公開公示等情況證明)、抽取核查企業申報書和現場核查表(原件)、建議通過評價企業名單和備案信息匯總表等材料(各一份,加蓋市局公章)正式報送省廳,電子版發送郵箱hbzjtx2021@126.com。
附件:1. 2024年XX市(新區)建議通過評價第四批河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名單
2. 2024年XX市(新區)建議通過評價第四批河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備案信息匯總表
3.河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評價材料目錄
4.河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現場核查表
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