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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10-08
冀工信企業函〔2022〕617號
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關于組織河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和復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
按照《河北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細則》(以下簡稱《細則》)規定,為進一步加強我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工作,省廳組織河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常態化自評、2022年第二批河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和2019年河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申報要求
省內中小企業自愿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據實進行自評,通過評價后將下載的自評結果表并提供必要的佐證材料,向所在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申報,由縣級、市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逐級審核。
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申報要求
創新型中小企業審核合格的企業,按自愿原則登錄河北工業企業服務平臺申報板塊(http://gxt.hebei.gov.cn/main/)申請河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并規范制作紙質認定申報書(含申報表、相關佐證等),向所在市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申報。
三、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申請要求
2019年河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已期滿三年,應主動申請復核。企業需先登錄河北工業企業服務平臺復核板塊(http://gxt.hebei.gov.cn/main/)完成申請填報,并規范制作紙質復核申請書(含申請表、相關佐證等),向所在市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報送。未按期復核的企業,將自動取消河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資格。
四、企業認定申報和復核申請工作要求
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已成為國家和我省推動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工作,請各市局務必高度重視,抓緊組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組織動員本地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積極開展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和審核(常態化開展),二是優選企業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同時要結合《細則》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評選條件,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三是確保期滿三年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應復盡復;四是指導好企業申報表填報和材料整理,并認真審核把關,推動我省涌現出更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請各市局務于10月26日前,將創新型中小企業審核合格企業名單(蓋公章)和申報書(一份)報送省廳復審;務于10月31日前完成本批次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2019年河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申請的網上審核,正式行文推薦,并將企業申報書(申請書)資料(一份)報送省廳。
附件:
1.河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書、
2.河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申報(復核申請)表、
3.河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申報(復核申請)佐證材料清單、
4.河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審核合格企業推薦匯總表、
5.河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推薦匯總表
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2年9月29日